特许经营是经营管理方式里的一种,有着三赢之说,并且在整体的经营管理把握上有独特的优势,因有其复制性能快速将代理厂家的经营理念和方式传给加盟者,并给予支持,使加盟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店运转起来。特许经营也可称捆绑式经营方式,让连锁商家和加盟者成在一起,败在一起,赢一起赢,亏一起亏。这更需要双方的努力和协作,发达双赢。
但,也就是这种捆绑式,造成了一些弊端疏漏,如不小心谨慎去避免下述情况发生,那么,特许经营或许是一种惨败的梦魇。
一,先来谈谈对特许人的弊。
虽然有合同的约束,但特许人因把业务交给受许人来做,就不可避免地对资源失去控制,而对受许人过分的依赖。这样的结果将导致特许人在把握整体的操作上陷入被动,而受许人将不再受制,无法发挥特许人的管理优势。
因为特许经营的复制性,容易一荣俱荣,一损皆损。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会受受许人的经营方式或口碑牵制。如果受许人在某种程度上败坏了公司的形象,那么将导致的后果不堪设想。所以对于特许经营商来讲,并不是资金到位就是合格的受许人,对受许人的严格把关才是商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。
特许经营合同非常的机械而死板,限制了策略和战略的发挥和调整,企业扩展受到了限制。在特许经营地区内,特许人将不能在其管区范围内设立直营店,对于特许人来说是蒙受损失的,而发现加盟店无法胜任时却又无法更换或收回受许的权利。如果特许人的经营方式与受许人有矛盾,双方不能共存,则会在无形中破坏了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信任。特许人必须在了解受许人是否适合和胜任该项目,有否能力承担业务的责任再考虑是否将其加入团队中。
二,对受许人的弊
对于受许人来说,加盟任何一家特许经营连锁都不是件容易的事。特许经营门槛一般都很高,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说加入就加入,必须提供用于创立和经营分店的资金,也就是所谓的加盟金,以及流动再投入资金,遣散费,补贴,以及人工等等。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。
受许人全身心投入店内的经营,在很大程度来讲,店内的经营限制了受许人的自由,尤其是创业初期阶段,工作强度非常大,受许人要顶受住亏本的压力和风险。
如同特许人受合同限制一样,受许人同样受特许经营合同和写的限制和监督,缺乏自主权不说对于特许人出现的决策失误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牵连。
特许经营因为其特性,使得受许人复制了过分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,不一定会适合当地情况。需要进行改革或者创新。如果过分依赖特许经营的那套方案按部就班,将会造成无可弥补的亏损。
当受许人的业务发展速度过快的时候,特许经营连锁无法将后续服务跟上,将造成很多不良后果。 |